三河市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0-06-18 11:12
来源: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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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拟定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市行政审批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三)承担投资项目、经贸商务、交通城管、规划国土、建设住房、文教卫生、社会事务、农林水务等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情况和结果及时通报给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四)负责规范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五)负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垂管部门、双重管理部门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监督和考核。
(六)负责市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管理和培训,建立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
(七)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协调、监督和管理;研究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规范性制度,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规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八)负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
(九)负责对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及政务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的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316-3155011